夫妻共同债务的确定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1、债务是否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追认;2、债务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3、债务是否产生于夫妻共同经营。如果债务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则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因为共同签名或追认表示双方对债务的认可和承担,具备共同意思表示的特征。
一、共同签名或追认
夫妻共同债务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共同签名意味着夫妻双方对债务的认可和承担,这种债务具有共同意思表示的特征。因此,只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即使债务是由一方在外面借的,另一方也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二、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包括购买生活必需品、支付水电费、孩子教育费用等。这些债务是为了维持家庭正常运转而产生的,具有共同利益的特征。因此,无论借款金额大小,只要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另一方都需要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三、共同经营产生的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经营包括共同开办公司、共同从事商业活动等。在共同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具有共同利益的特征,是为了实现夫妻共同的经济目标而产生的。因此,这类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例如,夫妻共同开办餐馆,餐馆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包括采购原材料、支付员工工资等,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四、法律案例分析
案例一:借款用于家庭生活
2023年3月15日,被告金某向原告张某出具借条一份,内容为:“兹因家中有事、手头不足,特向张某借款,共借人民币贰万元。借款期限2023年3月15日到2023年4月14日。”同日,出借人张某向借款人金某的配偶即被告巩某实名认证的微信账号转账2万元。后,借款人金某未向张某还款,张某将金某夫妻二人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将上述借款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二被告偿还。法院认定,金某通过巩某实名认证的微信账号收款,说明巩某具有授权金某以其名义使用该微信号的意思表示,巩某应当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案例二:共同经营产生的债务
某公司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成立,经营过程中,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夫妻双方共同向银行借款50万元用于公司运营。后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银行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50万元债务。法院认定,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公司,所借款项用于公司运营,具有共同利益的特征,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五、举证责任及注意事项
在确定夫妻共同债务时,举证责任尤为重要。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借条、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明债务的存在及其用途。如果另一方对债务提出异议,则需要提供相反证据,证明债务并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此外,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最好对大额借款进行书面确认,避免将来因举证困难而引发纠纷。
六、法律适用和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应综合考虑债务的发生时间、债务的实际用途、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等因素。该解释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有助于统一司法裁判尺度,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一方个人用途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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