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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放货给提单记名收货人仍然构成无单放货?
答:凭单交货是承运人履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基本保证义务,而不论此提单是何种类型,即使是记名提单,承运人也应凭单交货。如果承运人把货放给记名收货人而未收回正本提单,或将货交与未持有正本提单的记名收货人,导致托运人没有收到货款的,承运人应当承担无单放货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