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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遗失是件很麻烦的事情,尤其是在出售二手房的时候,缴税、贷款、过户等都离不开它,并且买家也不会轻易花大价钱购买一套没有房产证的房子。那么,万一房产证丢失改如何补办呢?
一、申请登记程序
第一步,档案馆查询、出具证明(华侨路52号);
第二步,遗失启示登报-配图(二楼29-32号测绘窗口);
第三步,申请登记(二楼12号受理窗口领号,15-21号窗口办理);
第四步,审核制证;
第五步,交费领证(三楼36号发证窗口)。
二、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补办报告;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遗失启示(整张报纸);
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7、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提供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备注:
1、第8、9项为单位申请遗失补证时提交,单位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房屋已抵押的,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文本,在二楼商务中心领取)。
3、遗失启示自登报之日起需满30日,方可申请补证。
三、收费标准
1、登记费:10元/证;
2、配图资料费:20元/证。
四、工作时限
自登记受理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