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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获支持情况下,打官司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3-02-17|浏览次数:454

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获支持情况下,打官司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在公司辞退员工被认定为违法辞退的情况下,劳动者既可以选择要求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也可以要求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因此,是要求支付赔偿金,还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选择权在劳动者一方。关于在恢复劳动者岗位前的工资待遇,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继续支付。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被裁决撤销或者判决无效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在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其工资标准为劳动者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应当全部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前款规定的期间有争议的,可以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所以,在辞退员工之前,建议先做一下风险评估,并且咨询一下公司的法律顾问或者劳动法专业律师,避免违反法律规定,承担不利后果。


标签: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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