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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侵权纠纷律师:做保洁时跌落受伤,雇主该不该赔?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2-12-13|浏览次数:314

一、问:在做厂房保洁时,一工人不慎从二楼跌落,致使肋骨骨折,构成人体损伤十级伤残。面对受伤带来的损失,工人该如何维权?

答: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按照过错分担责任比例。


南京侵权纠纷律师:做保洁时跌落受伤,雇主该不该赔?

二、案例

2021年6月,原告郭某经人介绍至被告某日化公司做厂房保洁。在做二楼地面保洁时,因有一块木板放在地上碍事,原告打算将木板拖走以便清理木板下面的地面,但木板掀起来原告就从木板下面的洞跌落到一楼地面上。原告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住院11天,花费住院费2.2万余元。因就赔偿事宜双方产生争议,无奈之下,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

庭审中,被告不认可与原告之间存在劳务关系,且称已尽到必要安全警示义务。但经同行工人作证,被告负责人联系案外人侯某请保洁工的,且约定费用一人一天200元;同行工人均未见到木板周围有警示标志。

三、法院裁判宗旨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为被告提供保洁服务,被告向原告支付劳动报酬,原被告之间形成提供劳务与接受劳务的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被告在指示原告保洁地面时,未提醒原告木板不能搬动,也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因此,被告应对原告受伤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原告作为保洁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对自身的安全负有谨慎的注意义务,不经询问搬动沉重的木板,其对损害的发生也存在一定的过失。最终,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酌定原告自行承担20%的责任,被告承担80%的赔偿责任。

四、总结

劳务双方应提高法律意识,规范自身行为,事前尽量签订书面协议,例如劳务合同,事中收集证据合理分配责任,事后如果确实无法协商解决,起诉到法院判决。



标签: 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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