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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侵权纠纷律师:因窖井盖缺失,受伤怎么办?找谁赔偿?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2-12-13|浏览次数:289

一、案情

2021年3月,原告张某驾驶电动车行驶时,因非机动车道内一下水道井盖损坏,且无任何警示标志,导致发生原告与乘车人庞某某摔倒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原告入院治疗花费2万余元。经鉴定,原告驾驶的电动二轮车转向及制动装置操作有效。后原告与被告市政公司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遂产生纠纷诉至本院。

南京侵权纠纷律师:因窖井盖缺失,受伤怎么办?找谁赔偿?

二、法院裁判宗旨

本案中造成原告受伤系多种原因,其中,原告驾驶电动车经过事发路段时,虽然属于夜间,但原告疏于观察,未及时降速,且根据规定,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而原告违反该规定,搭载成年人是造成受伤的主要原因;被告市政公司对涉案路段未能及时养护,窨井盖破损未能及时更换或设置警示标志,系次要原因。综合考虑到原告及被告市政公司的责任大小及原告的医疗费损失,本院酌定被告市政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原告自行承担。判决被告市政公司赔偿原告张某医疗费6000余元。

三、总结

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因过错侵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应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原告因自身原因及道路设施管理不善所受伤害,依法应当得到责任人的赔偿。


标签: 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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